对象映射规则

对象映射规则指配置对象之间字段的映射关系,该规则可用于相关列表页新增或者自定义对象映射按钮(例如报价单转订单时,需要将报价单中的“报价时间”映射到订单中的“下单时间”),点击这些按钮创建目标对象的时候根据映射规则带出相应的值,带出的值都允许修改。

1 简介

1.1 功能概述

  • 对象映射规则指配置对象之间字段的映射关系,该规则可用于相关列表页【新增】或者【映射】按钮,点击这些按钮创建目标对象的时候根据映射规则带出相应的值,带出的值允许修改。
  • 实现了数据的自动传递和填充,从而简化业务,提高数据录入效率。

1.2 适用场景

  • 适用于有前后关联的业务,需要根据前序业务创建后序业务,并快捷的将前序业务中的部分信息带入后序业务的场景。

1.3 实例化效果

  • 根据工单创建回访单,需要将工单上的客户、处理人自动带入回访单;
  • 根据合同创建订单,需要将合同上的客户、交货规则、付款方式,合同明细上的商品、数量、单价、折扣自动带入订单及订单明细。

2 设置步骤

2.1 设置入口

  • 【系统管理】-->【对象管理】-->点击【对象映射规则】,即可进入对象映射规则列表页。

2.2 对象映射规则列表页功能

  • 支持根据规则名称模糊搜索。
  • 点击【新增】按钮即可进入映射规则设置页面。
  • 对于已建立的映射规则,支持【编辑】、【启/停用】、【使用场景】、【删除】操作;
  1. 状态=启用&没有“配置有误”标签,可进行编辑、停用、使用场景操作;
  2. 状态=停用&没有“配置有误”标签,可进行编辑、启用、使用场景、删除操作;
  3. 有“配置有误”标签的映射规则,不可进行编辑、启用、使用场景操作,如果是启用状态下,可以进行停用操作;如果是停用状态下,可以进行删除操作。

2.3 对象映射规则配置

对象映射规则配置主要分为3个步骤:

2.3.1 对象之间的映射关系

  • 映射规则名称:单行文本框,必填,不超过40个字符; 规则名称不允许重复。
  • 对象映射规则,需要配置源对象与目标对象之间的映射关系:
  1. 源对象字段未选择时,目标对象不可编辑;源对象字段有值,目标对象可编辑;
  2. 源对象:单选,可选范围:启用状态的自定义对象(剔除掉树形对象、从对象);
  3. 目标对象:单选,可选范围:启用状态的自定义对象(剔除掉树形对象、从对象),需要剔除掉源对象已经配置了映射规则的对象(包括启用、停用状态的规则)。即一组源对象与目标对象的映射规则只能存在一条。
  4. 如果选择的源对象和目标对象都有启用状态的从对象,则可以配置从对象的映射关系;
  5. 源对象下按照从对象创建的先后顺序依次在子级显示从对象名称,左侧源对象显示多少个从对象,右侧目标对象就显示多少个选项框

2.3.2 字段之间的映射关系

  • 配置源对象字段与目标字段的映射关系:
  1. 同一种类型的字段可进行映射;
  2. 字段选择框支持边搜边选,且需要显示字段类型。 计算字段/统计字段显示返回的字段类型,关联引用字段显示引用字段原本的字段类型。
  3. 可选字段类型(未列出的字段不支持配置字段映射):单行文本、多行文本、单选框、多选框、数值框、日期、时间、日期时间、拍照、小视频、附件、定位、网址、邮箱、手机、金额、百分比、布尔值、人员、部门、地区、条码扫描、手写签名、富文本、自动编号、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模板对象)、树形选择、关联引用(非实时引用);负责人、数据所属部门。
  4. 一侧选择字段类型后,另一层只能根据字段类型映射关系表选择对应的字段类型。
  • 特殊情况:
(1)单选、多选类型的字段:
  1. 当左侧源对象字段选择了单选、多选字段时,按照选项配置的顺序平铺展示当前字段下的选项(因为源对象字段的选项是必须映射的,所以自动带出选项,每个选项都需要配置);
  2. 左侧每个选项都需要配置映射关系,允许左侧两个不同的选项映射到右侧同一个选项。
(2)关联关系字段:
  1. 如果源对象和目标对象已经建立了关联关系,即目标对象上有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模板对象)关联了源对象,则自动带出一行,左侧显示本对象,右侧可选关联了源对象的字段。

2.3.3 使用场景

保存映射规则后会立即提示,是否配置使用场景。若未立即配置,在列表页也可点击【使用场景】按钮随时进行配置。
映射规则的使用场景,总体来讲有两个场景,一种是在相关列表页的新增按钮,一种是自定义按钮;允许多选,至少勾选一个;
(1)相关列表页新增
  • 在源对象的相关列表页中,点击“新增”按钮创建目标对象时,根据映射规则带入相应的值。
  • 相关列表页新增选项是根据源对象、目标对象的对象名称动态生成的,生成规则:【源对象】详情页下的【相关列表页标题】页签新增【目标对象】
  • 相关列表页新增可能会存在多个或没有的情况,具体见下面说明:
1)如果目标对象上配置了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模板对象)关联了源对象,需要进行以下校验:
  • 目标对象上仅有一个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模板对象)字段关联了源对象,映射规则使用场景出现两个选项:a.一个相关列表页新增 b.自定义按钮
目标对象仅有一个关联关系关联源对象
  • 目标对象上有≥1个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模板对象)字段关联了源对象&第二步字段映射中没有配置本对象映射关系,映射规则使用场景根据关联字段的多少出现N个选项
目标对象有3个关联关系关联源对象
  • 目标对象上有≥1个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模板对象)字段关联了源对象&第二步字段映射中配置了本对象映射关系,映射规则使用场景根据第二步出现的映射规则出现2个选项:
2)如果目标对象上没有配置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模板对象)、动态关联字段关联了源对象,则仅显示自定义按钮选项
(2)自定义映射按钮
  • 在源对象的页面中,添加自定义“映射”类型的按钮,点击后创建目标对象并根据映射规则带入相应的值。
  • 如果当前映射规则已经被UI事件按钮-对象映射类型的自定义按钮(非删除状态)关联,则在此处勾选自定义按钮,并且回显自定义按钮名称,默认选中不允许取消。
  • 如果当前映射规则没有被自定义按钮关联,则此处可以勾选自定义按钮,勾选自定义按钮打开新增自定义按钮弹窗,默认选中对象映射类型及自动带出对象映射规则。
  • 新增按钮相关配置同“自定义按钮”文章内容;按钮类型默认为UI事件按钮-对象映射,映射规则默认为本规则,执行动作默认根据选择的映射规则自动带出:创建【目标对象名称】, 将【源对象名称】映射到【目标对象名称】,按钮类型、映射规则和执行动作都不支持修改。

2.4 对象映射规则编辑

2.4.1 基本信息

  • 编辑对象映射规则时,映射规则名称、备注支持修改;
  • 源对象和目标对象的对象映射关系不可修改、不可删除;
  • 如果有从对象的,从对象的映射关系支持修改。
  • 源对象的从对象有停用、删除状态的,该行映射关系后出现删除按钮,该条映射关系支持删除;
  • 目标对象的从对象有停用、删除状态的,该行映射关系后不出现删除按钮,可以修改或者将选项清空。
  • 点击【下一步】会增加校验:从对象对象映射中是否有对象被删除、停用,如果有弹窗报错,不允许进行下一步

2.4.2 字段映射

  • 字段映射关系都支持修改、删除,需要遵循每组对象映射至少保留一组字段映射关系的原则;
  • 配置了映射规则的字段被停用或者被删除都会在相应位置红色字体提示。
  • 点击【保存】会增加校验:从对象对象映射中是否有字段被删除、停用,如果有弹窗报错,不允许进行保存。

2.4.3 使用场景

  • 当确认映射关系配置无误后,点击【保存】,会进行变更提示,使用场景会跟随映射规则的变化产生变更。
  • 保存完成后会提醒重新对使用场景进行修改。

3 实例化效果

4 常见问题

4.1 既配置了对象映射规则又配置了字段默认值,以哪个为准?

  • 优先根据映射规则取值填充,若根据映射规则取不到值,以默认值填充。

4.1 只有自定义映射按钮的权限,没有目标对象的新增权限可以新增目标对象吗?

  • 不行,必须有目标对象的新增权限。映射规则可以看成根据映射规则自动跳转至对象新增页的按钮,有没有新增权限还得看角色上有没有该对象的新增权限。因为对象的新增页布局都是需要根据角色权限进行渲染的。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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